參展程序
發布時間:2009/10/31 14:22:17 作者: 閱讀:685
來源:
郝海波博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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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參展企業確定面積及選定展位;
2、填妥參展申請回執(合同)并簽字蓋章,然后將該表傳真至主辦單位;
3、展位確定后,參展企業須在7個工作日內將展費的50%或全款匯入組委會賬戶;
4、否則,承辦單位不予保留參展申請所確認的展位,余款在*年*月*日前匯出;
5、參展企業非經承辦單位同意,不得撤消參展申請,所交訂金概不退還;
6、組委會將于展前一個月將參展商手冊寄給參展單位;
7、大會會刊將免費為參展企業刊登企業簡介(200字內);
8、為服從總體布局,承辦單位有權在必要時對個別展位位置進行調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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