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燒,到底燒到多少度就一定要看醫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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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燒,到底燒到多少度就一定要看醫生?
會有哪些狀況?
定義:
正常人的體溫約在37℃上下,發燒代表體溫的升高。當人體的口腔溫度在上午高於37.2℃或下午高於37.7℃,就稱為發燒。
臨床表現:
發燒本身是一種癥狀,是正常身體免疫功能的一部份表現,並不是疾病。當體溫大於38.9℃時,可以幫助身體對抗外界病毒或細菌的感染。一般健康成人體溫於高溫(39.4℃到40℃)持續一段短時間,仍不至於產生嚴重後遺癥。
要怎麼預防才好?
1. 注意營養:平時應多注意營養攝取,尤其是維他命A及D與蛋白質的補充。
2. 適當的運動與充分休息。
3. 注重環境清潔與飲食衛生。
4. 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公共場所,如百貨公司及戲院等。
5. 避免或減少接觸病人。若必須接觸病人,需要有適當的防護。
6. 定期接受健康檢查及預防注射。
健康小撇步:我該怎樣照護自己?
1. 多喝開水:一天喝8至12杯開水。多喝開水直到小便次數較一般時增加。
2. 注意是否有脫水癥狀。
3. 每2個小時量一次體溫並記錄下來。若有其他癥狀出現也紀錄下來。
4. 若沒有其他癥狀,可服用普拿疼、阿斯匹靈等藥物降溫;但青少年應避免使用阿斯匹靈,尤其是20歲以下的人。
5. 如果發燒引起身體不舒服,可以海綿或毛巾用溫水擦澡。
6. 穿著輕便的衣物,不宜過多,以利散熱;但也不可以太少以免寒冷。
7. 應食用容易消化的食物,如稀飯、或是較流質的飲食,並且避免油膩食物。
8. 可用冰枕隔布枕在頭下或兩側腋下,2至3小時更換冰塊一次。
什麼時候需要找醫師?
1. 若發燒超過40℃至40.5℃且經過自我照顧2小時後仍未降溫者。
2. 若發燒超過39.4℃至40℃且經過自我照顧12小時後仍未降溫者。
3. 若發燒持續:
(1)38.9℃以上超過兩天者。
(2)38.3℃以上超過三天者。
(3)37.8℃以上超過四天者。
4. 出現無汗、皮膚乾熱、潮紅等疑似中暑癥狀者。
5. 若發燒合併感染癥狀者。
6. 出現較複雜、自己沒有把握判斷的癥狀時。
7. 服用某種藥物之後才開始發燒者。
8. 年齡小於三個月的小孩有持續發燒現象者,因為小孩的發燒不能等閒視之,他們很容易引發其他的感染或合併癥。
檔案下載: 衛教週報第116期.pdf
資料來源:行政院衛生署衛生教育推動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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